政策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财发〔2020〕19号)
政策摘编:以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率、延链条为着力点,突出加强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软硬件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提高奶牛单产、乳品质量和养殖效益,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夯实奶业振兴的养殖基础。重点支持养殖设施设备升级、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及乳制品生产加工。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经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全省范围择优支持30个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5个自有奶牛场办乳制品加工厂。一是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原则上按照每头奶牛0.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牧场平均支持标准为100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或者养殖场配套。二是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原则上对单个加工厂平均支持标准为500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或者养殖场配套。
执行单位:畜牧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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