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
政策摘编: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经县级申报、市省逐级推荐、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复核审定,2020年全省拟建设农业产业强镇8个,最终名单待国家复核审定后确认。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强镇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性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县级对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项目建设主体。
2019年,每个农业产业强镇补助资金1000万元。待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复核审定2020年项目并拨付资金后,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执行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农产〔2019〕120号)
政策摘编:创建一批原料基地优、加工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品牌效应大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经营主体从事当地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加工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升级、原料基地建设、电商平台建设等的奖补。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评审的方式,确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项目,主要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内龙头企业和小升规企业牵头成立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由县级统一组织实施,并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
待国家下达2020年具体任务指标和资金规模后,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各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执行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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