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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设施农业建设,单笔贷款贴息最高100现代农业

发布时间:2023-06-02 09:34:42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本站编辑    

为大力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辽宁省2023年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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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在辽宁省从事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和设施渔业生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设施农业产能和质量效益等方面而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尚未到期的历年存量贷款和今年新增贷款。

贴息贷款资金可用于开展设施农业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温室大棚、畜禽和水产养殖场,购置现代化种养装备和发展生产所需物资等。不得用于征地补偿、偿还既往债务等非生产性活动。

二、贴息条件

1.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

2.新增贷款应与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已到位;历年存量贷款余额尚未结清。

3.项目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备案或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4.借贷主体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贷款贴息政策。

对于生产品类和规模的要求,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贴息标准

1.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贷款期限高于一年的按一年期贴息,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贷款实际期限执行。

2.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贴息额高于已付利息额的,按已付利息额予以贴息;计算贴息额低于预付利息额的,按计算贴息额予以贴息。

3.单笔贷款贴息最高上限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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