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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我国农业科研改革如何深入现代农业

发布时间:2022-09-15 14:09: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24

专家支招我国农业科研改革如何深入

6月16日,“我国农业科研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问题”专题研讨会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召开,农业农村部科教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中科院科技战略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江苏省农科院等单位的与会专家、院士等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就科研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如何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深化农业科研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等提出思考和建议。

农业科研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据悉,2021年,我国发布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其中重要内容是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迈向农业科技强国。

与会专家介绍,2021年,科技对农业产业贡献率为60.7%。截至2020年,我国农业创新主体中农业院所近1000所,高等院校98家,企业约17000家,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级50个、省级20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51个,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5个,国家科技园区295个、省级科技园区1270个。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院所、高校、涉农企业为主体,推广机构、金融机构、转化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总体架构。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面临着新旧问题叠加和新挑战。旧问题是院校间职责不清,涉农企业创新能力弱,科技体制改革落地慢等。新问题是农业科技投入在大科技投入当中边缘化加剧,人才队伍不断萎缩。新挑战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正在进行,科技创新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不断加深,新兴研发机构不断崛起。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否过时?农业科研主体的使命和定位是否清晰?农业科技机构和涉农高校是否可以合并?对于这些问题,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总体架构从理论到实践具有科学性,从历史到现实具有必然性,从国内到国际具备先进性,从当前到未来具有战略性,并不过时。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三大主体有本质区别,农业科技机构和涉农高校不该盲目合并,这是由大国小农的国情决定的。

“2020年整体上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围绕改革创新,我国始终强调一个体系、双轮驱动。一个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双轮驱动是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与会专家表示。新时代科技体制改革面临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前所未有,改革方向有基础研究、基地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经费改革、市场要素改革、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改革措施首先体现在体系化能力,同时更加关注科技和社会关系。农业科技领域既有公益属性,也有很强的市场属性,把公益性和市场化平衡好是很大挑战。短期改革要把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等政策落实落地,中长期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农业创新体系特点的机制。

2021年,江苏科技进步贡献率为71.3%。与会专家认为,当一个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时,产业发展已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在农业生产要素当中,技术要素发挥着核心作用,技术创新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转型。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现代农业产业形态越来越丰富,资源约束和需求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农业科研面临着更多元的产业形态、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技术创新要把优质高效、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作为基础底盘,农业技术需要“链式+场景”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多学科交叉融合,全域系统构建,创新创业有效融通,以实现从产量到品质、单一产品到综合产出、效益到效率的根本转变。

改革要明目标、守底线、把方向

与会专家表示,农业科研改革要以保粮食安全为根本任务,以强能力、提地位、激活力来确定方向和任务。把握科研改革方向要弄清五个关系:农业科技力量强了还是弱了,科研机构数量多了还是少了,科研地位高了还是低了,专业化分工粗了还是细了,科研人员活力死的还是活的。还要有三条底线意识:防撤并、防变形、防下放。

农业科研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支撑国家农业生存力、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三力”发展。科技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延续。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特殊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立足未来5-10年新的历史阶段来谋划设计,要系统回顾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分析总结农业和农业科技的阶段性特征和现实条件,研究以需求为导向的预判和设计。

与会专家建议,改革方向要把握五个优先:优先确保农业科研机构公益性定位不断强化,优先提升农业科技投入水平,优先布局农业科技基础性研究,优先建设农业科技长期性基础设施,优先支持涉农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要防止公益性定位被削弱和动摇,防止简单以减人、压编、甩包袱作为主要改革路径,防止分类过于复杂,导致落地更加困难。把握农业科研改革的3个牛鼻子: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预算投入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导向改革。

改革要建体系 明规律

与会专家表示,要实现农业科技强国,需要体系化能力和创新体系效能。要明确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几个概念的关系和内涵。学科体系的开放、交叉、融合非常重要,农业科技创新需要拓展思路,不限于原有学科知识体系,专业化不排斥用多学科交叉的科学工具聚焦解决某个领域的问题。

与会专家认为,从国家层面必须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三农”工作优先战略地位,改变目前跟踪式、赶超性创新路径,走独立自主、自立自强的科技现代化道路。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遵循和适应农业科技创新的自身规律,应准确把握农业科技工作基础性、公共性、社会性的本质属性及农业的长期性、复杂性、风险性、区域性等特殊特性。农业领域科研体系改革要尊重农业科技发展的基本规律。农业科技的综合能力是科技发现、工程实践和技术发明的综合体现。从创新链条的角度,农业科技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市场开发推广应用很长的链条。

与会专家建议,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建立全链条的协同创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主体方面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新要素方面资金投入和人才队伍得到充分保障,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必须加快建设;创新环境方面要设计农业科技发展政策体系,出台科技经济一体化评价机制,科技与金融要深度融合。

改革要紧贴产业 强企业主体

与会专家表示,科技体制改革面向经济建设的目标始终没有变,机制创新可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没有市场驱动机制,科技创新的准确性是有限的。建议在定位上我国农业科研单位要紧紧围绕产业经济发展这个硬任务,改革评价方式要坚决以产业提质增效为导向,改革立项制度要从产业发展当中找问题,真正立足产业经济发展需求来科学定向、定位、定规。

“在新发展阶段和改革中,要把关注点放在企业的创新能力方面。”与会专家介绍,江苏农科院过去五年成立了63家产业研究院,对接优势产区和农业龙头企业,政企研共建,研究任务企业定制,即研即推、边创边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利益连接机制,一方面体现技术的商品化价值,另一方面一旦项目不符合产业要求研究院可以随时关闭,解决了创新和需求脱节的问题。另外,前置技术转移节点,让企业更早介入创新,引导优质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

与会专家建议,在项目生成机制方面,要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和薄弱环节补短板项目清单;在项目考核机制方面,要建立关键节点标志性进展和市场化应用评价为导向的项目目标设置和验收机制;在人才成果评价机制方面,急需解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才评价差异化问题,成果评价机制要解决科研诱因和价值取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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