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阜新市智慧农业官网

联系客服现代农业

发布时间:2020-06-10 16:10: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摄图网_500828600_打假(企业商用).jpg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为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几个方面。

1.立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2.行政保护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案件。

4.社会保护是指组织和个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组织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的保护。

这其中行政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实施的就是行政保护。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2.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

3.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作为消费者,在进行消费过中,应特别注意培养以下意识:

(一)自我防范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不仅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的使用消费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二)权利意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法律对消费者赋予了各种权利。

(三)文明消费意识

(四)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

5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 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 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扫描二维码关注阜新智慧农业